威不两错,政不二门

来源:岁年网 时间:2017-09-01 21:48:46 格言大全

威不两错,政不二门 : 威: 刑罚。错: 同“措”,运用。二门: 两种途径;两样结局。刑罚不能有两种运用,政令下达,不能有两种途径,两样结局。指法律和政令必须集中统一。语出《管子·明法》:“威不两错,政不二门。以法治国,则举错而已。”[例] 成书于战国时期的《管子》更明确提出了以法治国的概念:“~。以法治国,则举措而已。”至汉武帝时期,虽然“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确立儒家思想的统治地位,但实际推行的却是“外儒内法”,法家的法治思想仍然起着重要的作用,并在国家制定法中得到体现。(张晋藩《中华法制文明的世界地位与近代化的几个问题》)也作〖权不两错,政不二门〗汉·刘向《说苑·君道》:“‘~’。故曰:‘胫大于股者难以步,指大于臂者难以把。本小末大,不能相使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