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
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 : 采取措施,要在问题没有发生之前;治理整顿,要在动乱没有形成之前。指防患贵在及早。语出《老子》六四章:“其安易持,其未兆易谋。其脆易泮,其微易散。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例] 夫事有逐奸,势有召祸。老聃曰:“~。”(汉·贾谊《新书·审微》)|孔子以为,知道其言不过迨天之未阴雨绸缪牖户而已,老子著道经亦曰:“~。”盖老氏与孔子合者如此。(宋·汪藻《尚书刑部侍郎赠端明殿学士程公神道碑》)|从战术上考虑,我们又必须统筹安排改革和发展的举措,精心处理稳定同改革、发展的关系,着眼于“~”,及时化解各种矛盾,排除不安定因素,切实做好维护稳定的工作。(江泽民《全面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各项工作》)也作〖为之于未有,理之于未乱〗《晋书·江统载记》:“夫圣贤之谋事也,~,道不著而平,德不显而成。其次则能转祸为福,因败为功,值困必济,遇否能通。”倒作〖治之其未乱,为之其未有〗《战国策·楚策一》:“大王不从亲,秦必起两军: 一军出武关,一军下黔中。若此,则鄢、郢动矣。臣闻~也;患至而后忧之,则无及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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