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
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 : 礼乐: 礼教和音乐。中: 恰当。礼乐制度兴建不起来,刑罚的执行就不会恰当。指施政应以德教为主,刑罚为辅。语出《论语·子路》:“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错手足。”[例] 元帝令曰:“~,是以明罚敕法,先王所慎。”(《晋书·刑法志》)|《语》曰:“~。”其是之谓乎!故知乐者,礼之根蒂,尤刑之神髓也。(清·于成龙《〈江南通志〉序》)|他们还明确提出德教为主、刑罚为辅的主张,认为“~”,要求刑罚服从德教的要求,体现德教的原则。只有在德教的前提下,根据德教的精神,才能正确地施行刑罚,否则就会出乱子。(芮明杰等《中国管理通鉴·技巧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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