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国要道,在于公平正直
理国要道,在于公平正直 : 指治理国家的重要原则,在于公正而不偏袒,刚直而不偏邪。语出唐·吴兢《贞观政要·公平》:“玄龄对曰:‘臣闻理国要道,在于公平正直。故《尚书》云:“无偏无党,王道荡荡;无党无偏,王道平平。”’”[例] 房玄龄也主张要公正司法,并把它作为重要的治国手段,说:“~。”魏徵特别强调司法官要依法科刑,禁止“罚不及于有罪”的行为。(王立民《我国的依法治国史鉴》)|古云:“~。”为“官”者都能公平正直,国家就会安康富强。讲“公”,就要做到“利在一身勿谋也,利在天下者谋之”。(李建镇《官德建则民德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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