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言之要,在于有物
立言之要,在于有物 : 指著书立说的要旨在于有实际内容,不说空话。语出清·章学诚《文史通义·文理》:“夫立言之要,在于有物。古人著为文章,皆本于中之所见,初非好为炳炳烺烺,如锦工绣女之矜夸采色已也。”[例] 言必须有物,古人对此就有过颇深的见解。章学诚说:“夫~。”朱熹也说:“大要七分事实,只有二、三分文。”综观北京申奥成功之后,全国各大新闻媒介所刊发的社论或评论,之所以大都能打动人,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做到了言之有物,做到了新、近、精、切。(李昌斌《言之有物说服人》)|“~”。在教学中我发现很多学生的作文内容是人云亦云——写自己或别人已写过的材料,借鉴甚至全文移用作文选上的作文。问之则云: 无材料可写。这说明学生无能力写自己的生活。(肖传仁《浅谈“注·提”实验的作文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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