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家之利,知无不为
公家之利,知无不为 : 对国家有利的事情,只要知道了就没有不去做的。指只要是有利于国家的事,就一定去做。语出《左传·僖公九年》:“公曰:‘何谓忠贞?’对曰:‘公家之利,知无不为,忠也;送往事居耦,俱无猜贞也。’”[例] ~。上足以尊主安国,下足以丰财阜人。(唐·武则天《臣轨·至忠》)|“~”。在诗山,蔡世亮先生还修建7座桥梁、4条乡村水泥公路。在1992年至1997年间,他每年拨出40万元,用于拯灾救急,为村民修建农田水利设施,兴建果林场、花圃绿化等。(陈添地《扶助孤老弱者,彰显至善大义——记香港实业家、慈善家蔡世亮先生》)|关于忠的解释,也早在古代的典籍已有说明,《左传·僖公九年》:“~,忠也。”反其道而理解,就是:“公家之不利,知而无为,忠也。”但李文强明知他携款潜逃,亚洲公司会被追讨运费,仍然大玩“人间蒸发”,已是不忠诚的行为。(罗爱萍等《员工卷款潜逃,广州雇员忠诚保险案一审有结果》)也作〖四方之事,知无不为〗 宋·范仲淹《唐相梁公庙碑》:“~,岂虚尚清谈而已乎,公在相日中宗幽房陵,则天欲立武三思为储嗣,一日问群臣可否,众皆称贺,公退而不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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