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避亲贵,不可使主兵
罚避亲贵,不可使主兵 : 避: 躲开;回避。处罚回避亲属和权贵的人,不可以让他掌握兵权。指徇私枉法的人不可重用。语出《管子·立政》:“君之所慎者四: 一曰大德不至仁,不可以授国柄;二曰见贤不能让,不可与尊位;三曰罚避亲贵,不可使主兵;四曰不好本事,不务地利,而轻赋敛,不可与都邑。”[例] 《管子》一书,其军事人才思想也相当丰富。作者十分重视将帅的作用,主张“观国者观君,观军者观将”。他们强调以法治军、赏罚得当是将帅的职责和本务,说:“~。”(宋玉顺《论姜太公军事人才思想及其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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