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不阿贵,绳不挠曲

来源:岁年网 时间:2017-09-01 22:00:20 格言大全

法不阿贵,绳不挠曲 : 阿(ē): 徇私,偏袒。绳: 绳墨,木工打直线的工具。挠(náo): 屈从迁就。执行法令不能偏袒权贵,就像木工打直线绝不迁就曲木是同一道理。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语出《韩非子·有度》:“法不阿贵,绳不挠曲。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辞,勇者弗敢争。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例] “法不阿贵”和“刑无等级”思想,是韩非为实现其法治目的,提出的最激进的主张,他在《有度》篇是这样表述的:“~。”(王振东《中国法制思想的历史寻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