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 : 法律随着形势的发展而变化,就能得到治理;政令与当时的世情相适宜,就会收到功效。语出《韩非子·心度》:“故治民无常,唯治为法。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例] 立法还必须随社会的变迁而与时俱进。我国加入世贸组织这一重大历史事件,要求对法律文件进行全面的检视。该修则修,应废则废。正如法家韩非所说:“凡法令更,则利害易;利害易,则民务变”、“~”。(张斌生《德法相济法行德馨——初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心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