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人之道,在于知人;知人之法,在于责实
得人之道,在于知人;知人之法,在于责实 : 责实: 根据事实。获得人才的途径,在于了解人才;了解人才的方法,在于根据事实。指选拔人才重在实际能力。语出宋·苏轼《议学校贡举状》:“臣伏以得人之道,在于知人;知人之法,在于责实。使君相有知人之才,朝廷有责实之政,则青吏皂隶,未曾无人,而况于学校贡举乎!”[例] 宋苏轼有言:“~。”唐虞之世,敷纳以言,成周选士造士,崇四术立四教,而宾兴则兼六艺。(清·汪由敦《甲子顺天乡试录序》)|“~”。苏轼写这段话的目的,是要求统治者在选拔人才时,要根据个人的真才实学、实际能力,不要仅以诗赋策论定贤愚。(袁闯《中国管理通鉴·名言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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