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事当留余地,得意不宜再往 : 指称心如意的事情要适可而止,不能没有节制。语出明·朱用纯《治家格言》:“施惠勿念,受恩莫忘。凡事当留余地,得意不宜再往。”[例] “~”。所谓好把戏不能久玩。得无尽,失有余。得的再多也是不能够满足,得陇望蜀,欲壑难填。而失去,尽可以失去,要舍得。不能舍,焉能得?(胡忠勤《得失之辨》)减作〖得意不宜再往〗 《三侠五义》七回:“公孙先生又要暗访,包公摇头道:‘~。待我细细思索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