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不难于听言,而难于言之必效
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不难于听言,而难于言之必效 : 法律的制定不是最难的,难的是必须执行;听取意见不是最难的,难的是见到实效。指凡事贵在落实。语出明·张居正《清稽查章奏随事考成以修实政疏》:“盖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不难于听言,而难于言之必效。”[例] “天下之事,~”。对老百姓的要求是如此,对执法者,对各级官员更应该执法守法,知法守法。(川耗子《年前戒酒令——好!》)|“盖天下之事,~”。明朝考察官吏原有制度,但行之既久,形同具文。张居正严格立法,要求法之必行,言之必效。(蔡美彪《中国通史》八册)减作〖立法不难,行法为难〗 清·曾国藩《治兵语录》:“~。凡立一法,总得实实行之,且常常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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