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廷大奸,不可不攻;朋友小过,不可不容

来源:岁年网 时间:2017-09-01 22:02:57 格言大全

朝廷大奸,不可不攻;朋友小过,不可不容 : 对于祸国殃民的大奸臣,必须攻击讨伐;对于朋友的小过错,必须宽容谅解。指大奸和小过的性质是截然不同的。语出明·曹荩之《舌华录·名语》:“朝廷大奸,不可不攻;朋友小过,不可不容。容大奸必乱天下,攻小过则无全人。”也作〖朝廷大奸不可容,朋友小过不可不容〗 明·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四:“~。若容大奸,必乱天下;不容小过,必无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