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篇(六)寂默宫墙1
很小很小的时候,在我的记忆里,人活着唯一的意义,那就是要吃饱饭。 很可惜,我一直都没吃饱过。 以至于那年我都十一岁了,长的却跟个七八岁的小丫头没什么两样。
“年老爷,你看看,这就是小蝶。 ”
我躲在叔叔的后面,偷偷打量这个可以让叔叔点头哈腰的大老爷,第一个印象就是——他一定吃得很饱很饱,否则那脸色怎么可能那么红润,那肚子怎么可以那么饱满?
我偷偷的吞了吞口水,我好羡慕想羡慕哦!
“她就是晚晴的女儿?”那个老爷显得很激动:“怎么那么小?”那眉头皱着的,仿佛在说晚晴那么个绝色佳人,怎么可能生得出这么个面黄肌瘦的黄毛丫头?
我叔叔正准备答话,却被我抢先了:“我当然是我娘的女儿,我娘当年可漂亮了!”这我一生唯一可以骄傲唯一可以向人吹嘘的事情,我娘纳兰.晚晴,那在当时的清朝可是一等一的美女加才女。
“真的是晚晴的孩子!”那个被称作老爷的几乎是欢呼将我搂进怀里:“可怜的孩子,找到你,我死后也算有面目去见你娘了。 好孩子,告诉叔叔,你愿意做叔叔的女儿吗?”
“能吃的饱吗?”我眨着大眼睛,满怀希望的问——从小到大我被亲戚推来推去,没有一顿可以吃得饱,这次真的有人愿意让我不再挨饿吗?
“当然。 ”他胖胖地脸笑起来很慈祥。
“爹——”我寄人篱下已经很习惯了。 听到他的保证,立刻换上了谄媚的笑容。
“不要叫爹,要叫阿玛。 从现在开始,你就是我年家的女儿,嗯——”他看着我如秋月般明亮的大眼睛:“你,以后就叫年秋月好了。 ”
后来我才知道,原来我娘当年是我现在的阿玛的初恋情人。 那时候阿玛还是个名不见经传汉人,而我额娘却是赫赫有名地大学士明珠的侄女。 是名门闺秀。 清朝规定满汉不允许通婚,两个人虽然是两情相悦,也轰轰烈烈过,却到底还是被拆散了。
他们都不甘心,都不愿结婚甘心等待对方,结果是——大学士明珠由于帮大阿哥夺权被革职查办,整个纳兰家被牵连。 而我外公一家更惨,我娘跟我外婆被判发配黑龙江于披甲人为奴……
传闻那时候阿玛哭着追了我额娘几十里,却终还是无法跟我额娘在一起——上一次他们不能在一起,是因为身份;这一次,他好不容易闯出一片天地,被抬了旗籍,却还是因为娘地戴罪之身,他们还是不能在一起!
知道这件事的那一年。 我才十三岁,便隐约觉得男女之情的残酷——相爱,本来就是苦多于甜的……
“你在想什么!”
猛的出现在我身后的声音几乎把我吓了一跳,我不用回头也知道这个冒失鬼是谁,一定是我那个不长进的哥哥(原谅我,那可是我阿玛地原话):“吓死我了。 你个讨厌鬼,看我告诉阿玛他会怎么收拾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