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三年半的一夜情

宿醉让我口干舌燥,脑袋里仿佛有一团岩浆在翻滚沸腾,顶得我太阳穴突突直跳。睡眠就像个很有职业水准的小姐,挑逗我一下又踹我一脚,搞得我不知道是该迎合还是抗拒,梦境和现实彻底混成了一锅粥。

我习惯性地朝边上拍了拍,触摸到了那无比熟悉的身体,柔软异常。跟往常一样,杨露露迷迷糊糊地翻身坐起,半闭着眼睛摸索去了厨房,随即给我端来一大杯水,我一口气喝完,边喘着粗气边觉察到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她是什么时候回来的?这个念头像一记闷棍,让我清醒了一下,又陷入更深的迷糊,我发现自己还是睡在沙发上,只是身上多了条毛毯。

我把杯子搁在地上,此时杨露露重新蜷缩成了一团,硬是嵌在了我和沙发靠背的中间,像一团冒着热气的海绵。我看看钟,已经是下午两点了,才想起来今天是周末,她不用上班。

我起身去冲了个凉水澡,然后煮了包方便面,一股脑吃完以后,感觉好了许多。

我走进卧室,发现电脑是开着的,杨露露的QQ还挂在上面,她那个樱桃小丸子头像在一闪一闪。我随手点了头像,跳出一个对话框,一个叫“搓面团”的家伙留了这样一句话:“昨晚和你在一起很愉快,我真希望能一直这样。别再提你那个混蛋男朋友,他根本不算男人!”

而她的回复,是个无比灿烂的笑脸。

这是专属于她的笑脸,这是专属于我的笑脸,让我牵挂让我遗忘,让我捧在掌心让我跺于脚下。我仍记得那暖灯下的笑颜如花,如郁金香般楚楚动人。

杨露露总说她和我的相识很浪漫,就像一出光怪陆离的舞台剧,她是编剧兼导演外加女一号,而我充其量只是个路人甲。对此我一再抗议,却始终无效。

于是我只得在这剧名上做文章,我说就叫《谁说女子不追男》,她坚决反对,认为太浅薄;于是我提升了档次,改叫《浅析鱼和鱼饵的角色互换》,她两天没和我说话;前不久我灵感突发,兴冲冲地告诉她一个绝世好名:《长达三年半的一夜情》,结果招致她一通猛掐乱捏。

那是在2005年的夏末,我和几个哥们儿在一家叫“星期八”的酒吧里干耗着,吹着冷气喝着冰啤酒,和往常一样,一副没心没肺的腔调。

我们每个人都仿佛若有所思的模样,但我相信没人奢望天上掉下馅饼,因为我们眼光都很长远,想的都是从天而降来捡馅饼的姑娘。

由于我们是这家酒吧的熟客,所以当杨露露他们一群人走进来的时候,我们免不了多看了几眼。当时吕坚朝杨露露努了努嘴,对我说:“行!”我仔细端详了一下,点点头回复道:“行!”他举起酒杯,再次从牙缝里崩出一个字:“上?”我则放下酒杯,边站起身边说:“上!”

他们几个忙不迭地从口袋里掏钱,开始押宝,我听见了他们的赔率,一赔三,赌我泡不到这个在射灯下依旧清丽脱俗的姑娘。

是的,我又一次冲锋了,单纯稚嫩的冲动,不成章法的思维,然而我乐于信奉,我安于职守,在这纸醉金迷里,酿造成夜的宗教。

我先围着他们桌子远远地转了一圈,他们一共三男二女,都是一口的京片子,看亲密程度顶多是比较要好的同事。

这让我有些犯难,一般人都认为名花有主的姑娘难得手,但我打小就另有番理论:有主的姑娘只会将别的男人和自己男朋友做比较,只不过是单挑;但没主的就麻烦了,在她绮丽的小梦里一定频繁出现完美男人,而这完美男人天知道是由多少优质男人拆装而成的,你得群殴才有机会,说不定还得被那男人**的白马给踹一脚。

酒吧中泡妞就跟蹦极一样,千万别思考也别犹豫,否则一准儿顺原路爬回来。我趁她上洗手间的工夫,在半道上把她给叫住了,我说我在北京读的大学,一见首都同胞就特亲切,满脑子的回忆刷刷乱闪,说什么也得请你喝几杯,当然,是等你同事走了以后。

她嘴角带着笑,上上下下打量了我好半天,说那边有好几个首都同胞呢,干嘛专找她?我说布鲁塞尔的人民也多了去了,但只出了一个奥黛丽赫本。

她听了笑得花枝招展,说格利高里派克可不会在酒吧里嗅蜜。我晃着脑袋说咱也不用演《罗马假日》,来段上海假日你看如何?

我经历过许多一夜情,麻醉的神经,非理性的欲望,从酒吧到宾馆,从调侃到狂乱,从黑夜到天明,从陌生还是到陌生。我曾对第一个一夜情姑娘说过:“千万别告诉我你是女王还是女贼,今晚你就是个女人。”她对这句空洞无比的话居然非常有感触,都说恋爱中的女人是傻瓜,那欲望中的女人就是极品傻瓜。

那天晚上,我们相拥着聊了一夜,却什么都没做。在我褪去她衣衫的时候,她很俏皮地对我笑了,这一笑让我全身发软,没一个器官幸免。

她凝视我的表情如郁金香般楚楚动人,我突然觉得自己很猥琐肮脏,这是在我猥琐肮脏以后的若干年间,第一个让我有如此感觉的姑娘。

第二天一早,我送她去了浦东机场,她来上海仅仅是出差而已。

在她背着双肩背书包消失在登机口的刹那,有一丝念头从我心头闪过,我觉得,她是一个遗落在闹市中心的礼品盒,众目睽睽,却无人认领。

从这个角度来说,它是安全的,但也是悲哀的。

后来的日子里,她渐渐淡出了我的世界,没有电话,没有地址,遵循一夜情的潜规则,我甚至都没有问过她的名字。那段时间我手底下的小姐越来越多,业务上了一个台阶,左手得应酬那些骚不拉叽的客户,右手得忙着联系场子,嘴里还得叼着整天疯疯癫癫的小姐。于是“星期八”也没时间去了。

直到有一天,酒吧老板给我打了一个电话:“梁爽,最近忙什么呢?好几个月没见你小子人影了。”我说为了生活奔波呗,虽然同是粮食,但也得先管面包再管啤酒。

“再不来,你存着的伏特加都要成米醋了。对了,上个月开始,有个姑娘天天来这里,从开门坐到关门,也不怎么喝酒,我跟她聊过,好像是找什么人,但什么信息也没有,不会是你小子欠下的孽债吧?”

我顿时气乐了:“以后有送奖状送牌匾送人民币的,你想到我行不行?别一看见怨妇就跟我扯上关系。”

“别急呀,我就顺口问问,谁叫你老在我酒吧里泡妞呢。没事没事,我听她说了,如果还找不到那人,她后天就要回北京了。”

我心中猛然一动,像一点磷火,把握不住的光亮在左右飘忽,我立刻告诫自己这属于买彩票中五百万的机率,怎么都不会砸到我的头上,电影或小说中如果出现这样的情节,我立马会大呼一声好假,骗谁呢?

但不争气的是,我居然还是问出了口:“那姑娘……是不是眼睛大大的,脸窄窄的,鼻子嘴巴都很小巧,有点像奥黛丽赫本?”

梦升空了,故事开始了,但生活还是老态龙钟地拄杖而行。

“什么奥黛丽,黛安芬的,我又不买胸罩!反正听她描述那个男人,说什么长得挺帅,第一眼瞅着色眯眯的,第二眼又仿佛正儿八经的,第三眼还是色眯眯的,让人在防备与信任之间先把自己给转晕了。这可是她的原话啊!如果真是你小子,那这姑娘也总结得太精辟了,哈哈。不过照我看,这小姑娘真不错,都什么年代了,抛家舍业的找男人,多不容易,你还当满大街孟姜女啊?……喂,喂?”

我不知道有没有听完他的话就茫然地挂断了电话,我翻江倒海地想找出一个词语来表达内心的澎湃,但发现除了翻江倒海还是翻江倒海。

是啊,这都什么年代了,居然有这样一个藐视现实的丫头,在满是大灰狼和皮诺曹的世界里,傻乎乎地幻想王子与公主从此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童话看多了吧?

可她又是怎么知道的?我一直在等待着这样一个童话。

我出现在她面前的时候,一丝笑意便开始在她嘴角**漾开来,然后涟漪般滑过鼻子,掠过眼睛,牵动眉头。我从没见过一个姑娘能将笑容分解地如此一波三折,这是一种魔力。

“我可找到你了!”她对我说:“小女子本以为从此没人疼没人爱啦!”她又对我说:“以后不许你不要我,除非我不要你!”她还对我说:“但放心啦,我不会不要你的!”

我没有继续翻看她QQ里的聊天记录,这是我的原则,除了我的**,我也同样不希望任何人窥探我的隐私。

他们那段对话的时间是在上午九点,我仿佛看见了当时的情景,杨露露悄无声息地拧开房门,停下脚步张望我有没有睡着,然后走进卧室打开电脑,和昨晚那个男人刚从现实中分别,又在网络中依依不舍。最后她刷牙洗脸,把自己脱得一丝不挂,继续躺回她“那个混蛋男朋友”的身边。

那时候的我,一定大汗淋漓,正在噩梦中苦苦挣扎。梦见了一只血红色的小鸟划过天际,在消失的瞬间,骤然在我耳畔啾啾而鸣。

一切都天衣无缝,等我醒来以后,她可以任意编织一个谎言来解释昨晚的去处,因为我本身经常性地夜不归宿,我的追问也必将苍白无力,她很容易过这关。她只疏忽了一点:她忘了关电脑。

两个人的世界就如同在饭店里吃一桌晚餐,最忌讳的就是去到后面的厨房,非要像个卫生局派来找茬的,挖地三尺寻找蟑螂老鼠,连块抹布都要带回去化验有没有细菌超标。我相信这样最好得结果是呕吐不止,最坏的结果是放火把饭店烧了。

但如果不去检查呢?端上来的还是那几盘菜,色香俱佳,能吃的津津有味,而且也中不了毒。

所以很简单的,只要两个人踏踏实实地坐在座椅上,彼此微笑着享用晚餐,那一吃就真可能吃上几十年,无人愿意离去。

有人会说这不就是自欺欺人吗?没错,能把别人和自己都哄骗得幸福一辈子,那就不是小人,而是伟人了。

我不是小人,也做不成伟人。我倒是认识很多这样的人,他们都在陪着我的小姐们,真诚地嬉笑怒骂,然后真诚地回到家中,共享天伦。

我久久凝望着沙发上的杨露露,当初那个上海假日是不是已经走到了尽头?奥黛丽赫本和格利高里派克最终还是回到了各自的世界里,一个当公主,一个做狗仔。

这很现实,本不该在一起的人,如果强努着非要在一起,唯一的选择就是坐上一条豪华游轮,然后撞上冰山。

黄昏时分,杨露露像从某个噩梦中惊醒,猛然翻身坐起,披头散发,目光呆滞,活脱一个贞子形象,她环顾了一下四周,发现正平平安安地待在家中,这才长长地舒了一口气。我正好路过客厅去厨房煮咖啡,看见她魂不守舍的模样,心中涌起一股残酷的快意。

“怎么了?瞧你一脸紧张的,梦见被我捉奸在床了?”

她白了我一眼,伸了个大大的懒腰,说这一觉睡得太辛苦,受压迫不说,还一直在我的呼噜声中备受煎熬,半梦半醒中就像被一群河马包围着。

我轻描淡写地说我昨晚喝多了,都不知道怎么进的家门,估计直接就晕倒在沙发上了,你**睡得好好的,干嘛跑过来跟我抢沙发?

她迟疑了一下,然后吞吞吐吐地说她昨晚没回家,早上到家的时候我已经在沙发上睡着了,她怕我醒过来看不见她:“而且,我看你那么深情款款地抱着靠垫,还不如抱我呢。”

我有点欣慰,至少这个环节上她没对我撒谎,其实跟她在一起那么久,她从没对我撒过谎。我曾对她说,这不可能,你也太诚实了,往我旁边一站,正义得跟刘胡兰一样,我实在受不了,你就不能有一点点不可告人的小秘密吗?她说有啊有啊,我在内心深处已经把你那帮小姐掐死好几百回了,很邪恶吧。

我以前还老教育她,别跟挂面似的一根肠子从天花板直接通到地板,就算不能像卷面那么错综盘旋,也至少得像方便面,有点卷曲才行。不知道经过这些年的耳濡目染,她的花花肠子有没有发育成型。

“噢?是吗?那恭喜恭喜,嫁夫随夫,咱家露露也有夜生活了,跟谁去玩儿了呀?”我把两杯咖啡放在茶几上,然后看着她光着身子走进卧室。

“北京的一个老朋友,你见过的,”她从卧室里探出头,T恤套了一半,堆积在脖子周围:“他最近来上海组建分公司,昨晚他约我去钱柜黄埔店唱歌……还有他的新同事。你手机老打不通,我只好一个人去了。”

我瞅了眼墙角的手机,已经被我摔得四分五裂。昨晚在酒吧没信号倒是很有可能,而且她也知道,就算打通我电话,我也绝不会去见她的任何男性朋友。

我问她是哪个人,我不记得曾经见过她的朋友。说到这里,我有些心酸,自从她义无反顾地从北京来到了上海,就像一只寄居蟹,彻底脱离了自己的世界,只活在了我的海螺中。我很想走过去抱住她,但一想到QQ上的那段话,柔情就瞬间凝结,热血也化成了山西老陈醋。

“就是你在‘星期八’里嗅我的那次,我同事中的一个。”

这我当然不可能记得,当时光顾着看杨露露了,那几个背景音乐般的人物鬼才注意。我噢了一声说我想起来了,是不是那个挺帅的,这哥们儿人不错呀,还挺念旧。

“是呀,贼帅贼帅的,以前我们公司好多人都暗恋他,而且吧他有上进心,人又老实。”她真以为我在夸他呢,越说还越来劲了:“对感情也特专一,以前就追我,你猜怎么着?他昨晚对我说这些年他一直都没忘了我呢。你媳妇儿我够有魅力吧?你偷着乐去吧。唉,我当初怎么就选了你呢?你赶紧去查查家谱,准是哪代祖宗修桥铺路了。”说完她扑到沙发上,搂着我的脖子咯咯傻笑。

我闲聊的语气显然让她错误估计了当前的形势,她在一片貌似宁静祥和的气氛中和我打情骂俏,浑然不知导火索已快燃到了尽头,那小子如果是碉堡,我就是董存瑞,如果是世贸中心,我就是本拉登。他现在没出现在我面前,才是他祖宗积了大德。

“我能认出你,那一刹那,我会平静地如一汪即将沸腾的水,然后猛然间挥舞着双手,充盈着欲望,披散着头发,冲过去,迎上去,搂住你便不再松手。我的最后一丝气力就是为了将你更紧地贴住胸膛。

于是,眼前便看见了火烧云的最后一抹殷红和波涛拍岸后最支离破碎的残片。

我会告诉你:“‘你就是我的天使。’

因为我的自信正在分崩离析,而我,已然破碎,面临着彻头彻尾的重组。”

这段话出自我给她写的第一封情书,也是唯一的一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