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醒来的时候,我就变成了一个人类。
我这才意识到,我跟随她跳入的,是人类轮回的入口,人间道。
刚变成人类的日子,我很不习惯。
比如还是喜欢伸着舌头散热,吃东西也还是容易把整个脸埋进去。
时不时,还会企图用“汪”来和别人交流。
但幸好的是,那都发生在我还是个婴儿的时期。
所以除了被夸可爱以外,也没人发现什么端倪。
我爸妈给我取名叫郑乐。
他们说因为我生下来的时候一直在笑。
后来的日子,我一直在寻找那个姑娘。
无论是漫无目的地在街上乱逛,还是时刻盯着网络。
这些无用功我都做了。
这个世界上的人实在是太多了。
我每天与很多人擦肩而过,与很多人相识,又与很多人走散。
兜兜转转去了很多地方,做了很多从未经历过的事儿。
犯了很多错误,也做过很多好事儿。
可我从来没有遇见过她。
那天去朋友家玩,看到一个姑娘穿着睡衣拎着垃圾。
见到她的那一瞬间,我的尾巴似乎拼命地摇了起来。
虽然没有实际的尾巴,但我总会有那样的感觉。
于是我朝她奔去。
像我们上一次的相遇那样。
我看到她停下来对着我发呆。
下一秒我就把她抱到了怀里。
真真切切地,抱在了怀里。
她明显是忘了我。
可我从来没有忘记她。
所以我细细数来这些年不停在脑海里重复的一些有关于她的细节。
她看着我的眼神,像极了当年第一次见到乐乐时候我们两个的对视。
我这次终于可以在她难过的时候抱住她,告诉她一切都会过去的了。
我想。
后来我一直跟着她。
她饿了,我就去买她喜欢吃的东西。
她累了,我就让她靠在我的肩膀上休息。
她有很多很多难过的事情,我就张开怀抱,像以前她抱我一样的抱着她,拍着她的脑袋和她说,
“会好的,一切都会变好的呀。”
第一次变成人类,有很多情感我还没有搞清楚。
比如特别想见到她,想给她所有最好的东西,想拥抱她,想亲吻她。
我原本以为这只是宠物对主人的一种本能上的忠诚。
像是她给我食物,我就需要保护她一样。
后来我发现不是。
这种感情,在人类社会中,被称之为“喜欢”。
喜欢就是自己有一分的喜悦,却想分享给她十分的开心。
自己有三分的热情,却想给她满分的动力。
喜欢就是烟火升天,点亮心脏,然后在心脏的每一个小角落,都噼里啪啦的盛开。
后来我和她表白了。
在圣诞节那天,我们在一起了。
像是做梦一般,我们正大光明地牵手,去了很多地方旅游,一起看了很多电影。
没事儿的时候,就喜欢躺在家里看小说。
和她一起虚度光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