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对出境口岸免税店经销国产品退税政策的报批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企业管理出版社《新编增值税实务操作与纳税节税手册》第156页(218字)

试行国产品退税政策的经营单位限国家旅游局所属中国免税品公司(以下简称“中免公司”)统一管理的出境口岸免税店,其他各类免税店暂不实行国产品退税政策。供应对象为已办完出境手续即将出境的旅客。试行退税的国产品品种包括烟、酒、工艺品、丝绸、服装、保健品(包括药品)等六大类,其中国产卷烟由中免公司向中国烟草进出口总公司及其所属分公司(以下简称烟草进出口公司)免税收购,其他品种则以含税价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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