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标准文献分类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工业技术 企业管理出版社《标准化专业工程师手册》第210页(1148字)

中国标准文献分类法》是由原国家标准局组织编制的,1984年7月颁布试行。经四年多试用后,1989年11月由国家技术监督局正式发布实施。这是一部标准文献专用分类法,适用于类分各级标准,其他有关标准化文献和资料亦可参照使用。分类法是针对民用标准和军民通用标准编制的,故未列军工类,因此,不适用于军工标准。(1)

1.分类体系结构。类目设置以专业划分为主,适当结合学科分类。分类体系原则上由二级组成:一级类目和二级类目。设24个大类(见表8.4-3)。

表8.4-3 《中国标准文献分类法》大类类目表

一级与二级类目之间,设置分面标识;二级类目之间的逻辑划分,用分面标识加以区别,这样,既限定了二级类目的专业范围,又弥补了采用双位数字编列而使类目等级概念不清的缺点。

分面标识只用来说明专业范围,不作分类标识之用。其形式如下:

一级类目标识符号→W 纺织←一级类目名称

分面标识→W10/1 9棉纺织←分面标识名称

二级类目的设置采用非严格的等级制,以便于充分利用类号和保持各类文献量的相对平衡。

2.标记制度。类目的标识符号采用拉丁字母与阿拉伯数字相结合的方式,即以一个字母表示一个大类(专业),用两位数字表示二级类。

〔例8.4-11〕 B 农业、林业

00/09 农业、林业综合

00 标准化、质量管理

01 技术管理

02 经济管理

30/39 经济作物

30 经济作物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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