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综合标准化概述
出处:按学科分类—工业技术 企业管理出版社《标准化专业工程师手册》第344页(990字)
农业综合标准化是系统工程理论应用于农业实践的产物,是我国农业标准化工作发展中的重要方面。它以农产品为笼头,用系统工程的基本方法,剖析影响农产品产量和质量的诸因素,以最终农产品的产量和质量指标为目标,确立诸因素指标,实现这些指标的方法和技术要求,从而制定成相应的有机配套的标准系列,用以指导农产品的生产全过程。目的在于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降低成本,合理利用农业资源,追求农业生产的高产优质高效。农业综合标准化的概念、原则、程序和方法也适用于农业方面的非产品对象。
我国农业综合标准化的发展经历了一定的时期。在60、70年代,农业标准化方针是“抓两头”,即抓种子和农产品,基本上是单项标准化。但在种子标准化实践中,逐步探索和总结出以种子质量分级为核心,从品种培育、良种繁殖、包装、贮存、标识、检验等诸环节入手,制定一系列标准比单纯制定质量标准更为有效的经验和认识。到80年代初期,把这个经验进一步运用于农产品标准化工作中,提出了“以农产品为笼头,制定产前、产中、产后系列标准”的概念,并广泛开展了实践活动。随着综合标准化理论的引入,对上述概念和实践活动的认识逐步深化。80年代中后期,国家标准化主管部门召开了一系列的农业标准化会议,对农业综合标准化的实践不断给予总结,旨在交流经验,引导实践活动向深度发展。在国家科委支持下,我国综合标准化(包括农业)理论研究取得了可喜进展。90年代初期,以上述研究成果为基础的标准化工作指导性文件《综合标准化工作导则》系列国家标准(GB/T12366.1~.5-90)发布实施。其中《综合标准化工作导则 农业产品综合标准化一般要求》集中总结了我国农业综合标准化工作的发展成果,对这项工作的进一步发展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截至目前,我国农业综合标准化工作已在全国绝大多数地区开展起来,涉及种植业、畜牧业、林业、水产业等多个行业,覆盖大多数农产品的生产,在水土保持、生态农业等非产品领域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1992年,国务院作出关于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的战略决策(国发〔1992〕56号文件),要求建立健全农业标准体系,并明确提出要“积极向全面实行农业标准化过渡”,给农业综合标准化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