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少奇是如何论工会的?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企业管理出版社《工会工作手册》第21页(4575字)
工会为工人群众之经济组织,所以必须公开。现在中国的工会尚不能得到法律上的保障和社会的承认,中国工人阶级要发展中国的职工运动,必须积极的公开的作争工会条件的运动,虽然不能争得工会条例之颁布,亦可引导中国工人群众走到政治斗争的路上。中国职工运动,必因此种争工会自由的运动而发展。
刘少奇:《一年来中国职工运动的发展》(1926年5月)。
我们的工会过去在团结和教育工人群众方面做了很多的工作,对于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起了很大的作用。工会应当继续努力做好自己的工作,克服工作中的缺点。各级党组织应该加强对于工会工作的领导,使工会真正成为广大群众的共产主义学校,并且通过工会而使党和自己的阶级密切地联系起来。某些工会组织中存在的官僚主义、宗派主义、主观主义倾向,必须在整风运动中坚决加以纠正。一切工会工作的干部都应该在生活上同群众打成一片,真正做到熟悉生产、深入群众,坚决克服脱离群众、脱离实际的作风。工会工作者面临着复杂的任务:他们需要善于正确地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关系,善于正确地处理生产和福利、长远利益和目前利益的关系,善于正确地处理行政和群众的关系,善于处理这一部分工人和那一部分工人的关系。但是工会工作者都不应当害怕困难,而要在克服困难中创造出好的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并把自己锻炼成为坚强的干部。
刘少奇:《代表中共中央在中国工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祝词》(1957年12月2日)。
工会是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在平时,工会的基本任务是团结和教育工人阶级拥护工人的切身利益,并争取工人阶级的解放。但是在目前中国民族解放战争的时期,工会除了忠于这样的基本任务以外,还必须以动员广大群众来参加抗战,参加民族解放战争中各方面的工作与建设,为自己的最高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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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的组织原则,应该是民主集中制,下级服从上级,少数服从多数,一切主要问题要经过会议决定,一切问题在没有经过多数人决定以前,均可自由提出意见和讨论,但一经多数决定以后,必须全体一律执行。
工会的会员应该是一切工钱劳动者,只要他承认工会的会章,不做汉奸,缴纳会费,不分年龄、性别、籍贯和信仰,均可加入工会为会员。工厂、机关、矿山、学校中没有取消工人权限的职员及教员,不剥削工人的工头,均可加入工会为会员。
农村中的雇农及手艺工人加入工会的资格,应该是凡以出卖自己的劳动力为生活资料的全部来源或主要来源的雇农及手工艺工人均可加入工会。但是那些只以出卖劳动力为附带收入的贫农及小商人等,则不应该加入工会作为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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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是工会应该吸收所有工钱劳动者来加入,但是不应该使工会变成农民及小资产阶级的组织,而应该保持工会是工人阶级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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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工人群众,是工会的主要任务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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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应该经常不断的不怕麻烦的来改善工人的生活,以及解决每一个工人及其家属所提出的问题,只有这样才能建立工会在工人中的信仰,才能发动工人群众以更高的积极性参战,为民族、国家牺牲他们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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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员工人群众参战,教育工人,在工人中进行文化娱乐工作,改善工人的生活,是工会的经常工作,应该使这些在实际上联系起来,并与工会的组织工作联系起来,使工会真正成为广大工人群众的工会,抗战的工会,拥护工人利益的工会和工人群众的学校。
刘少奇:《工会工作大纲》(1938年2月18日),《刘少奇论工人运动》第235-247页。
工会工作做好了,不仅对工人有利,对生产有利,而且对全国政治有很大的影响,它可以使全国其他阶级接受工人阶级的领导,这是工人阶级的最大利益。工人阶级的团结和统一,全国人民的团结和统一,是全国人民的最大利益。
刘少奇:《在中国劳动协会代表会议上的讲话》(1949年11月10日),《刘少奇论工人运动》第384页。
全总可规定资方代理人(或代表人)不得加入工会,工会会员不得在任何地方代表资方(不只是劳资协商会议)。如有代表资方者,即自动地停止会籍。这应是一个永远的规定,不是一个暂时的规定。……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界限应该明确划清,不应模糊。划分这种界限后,工人阶级才能自觉地去与资产阶级作必要的联合,否则,这种联合就要模糊工人的阶级觉悟。
刘少奇:《工人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界限应明确划清》(1950年8月18日),《刘少奇论工人运动》第386页。
工会内部的问题,工会自己有决定权,并有权向厂长提出建议、要求,甚至抗议,但答应与否,厂长有决定权。对生产计划,厂长有最后决定权,但事先须与党、工会商量,支部可以讨论生产计划和工会工作,但对外的是厂长和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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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工会立场问题,工会是工人群众性的组织,是工人的代表,工会机关就是会员的机关,是由会员选出来的。……工会不要侵犯别人权利,但自己权利也不能让别人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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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是代表工人利益的,将工人的意见、要求、情绪向上面反映。凡是工人提出来需要并且能够解决的问题,就应解决。要求合理但不能马上解决的,就需要向工人解释说明。要求不合理也不能办的,也要向工人解释,向他说明这个要求从个人方面来讲是对的,但从整个来说是不合理的。不管是合理、不合理的都应反映上来,上面臆办的,也要向工人解释,向他说明这个要求从个人方面来讲是对的,但从整个来说是不合理的。不管是合理、不合理的都应反映上来,上面要知道工人的这些要求。
刘少奇:《在全总扩大的常委会上的讲话》(1951年2月3日),《刘少奇论工人运动》第392-394页。
国营工厂中的管理人员、工会工作者和工人群众,当着他们的觉悟还不够高,还没有认识清楚这个问题的一切方面,那里的先进分子也就还没有能够说服工厂中的多数人员,因而他们在处理这个问题的方法上发生错误的时候,在他们之间是可能发生摩擦、冲突的,甚至可能发生工人罢工、怠工等事件。如果其中还有人接受了反革命分子和坏分子的挑拨,这种情形就可能发展到严重的程度。……如果发生了这些冲突,工会与管理机关的任务就是要最迅速地去加以解决,一方面满足群众合理的可以满足的要求,另一方面在政治上说服工人群众,而最重要的,就是要在根源上预防这些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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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在目前的国营工厂中以及在将来社会主义的长时期内,工会还是必要的。工会工作者与国营工厂管理人员,在保护工人阶级和全体人民整个利益的问题上,他们的出发点,他们所站立的地位与立场,是或者应该是相同的,一致的。在这些关涉工人阶级基本利益的问题上,他们有共同的、一致的立场和出发点。但是,在处理有关双方的各种个别的日常的问题时,他们又各自有自己的出发点,各自站在自己的同对方相矛盾的地位与立场上来协议和调处这些问题,以至各自代表自己的一方面来签订合同等。这就是说,在关涉工人阶级整个利益的问题上,他们的利益和立场是共同的、一致的;但是在关涉双方的各种个别问题上,他们彼此之间又有某些利害矛盾,需要认真地来加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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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是党与工人群众之间联系的桥梁,是工人群众的共产主义的学校,是人民政权的主要的社会支柱之一;工会在经济建设中,在加强国家政权的工人阶级领导中,有着重大作用。对于工会作用的这些看法,是正确的。这也是我们重视工会工作、积极地去帮助工人群众组织工会的出发点和力求达到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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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不是工人先锋队的组织,它必须使自己成为先进的、普通的以至落后的工人都能加入的组织,然后工会才能具有自己应有的群众性,并具有上述各种重要的政治作用。没有群众参加的工会,或群众对工会表示冷淡,没有热情和积极性,那也就要失去工会应有的基本的作用。
普通的特别是政治上落后的工人,他们来加入工会,并积极参加工会中的各种工作,出发点和目的是什么呢?他们既不是要来建立共产党与工人群众之间的桥梁,也不是来参加共产主义的学校和建立人民政权的社会支柱,他们通常的出发点和目的很简单,就是要使工会成为保护他们日常切身利益的组织。他们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和一般劳动者的利益而团结起来、组织起来的。如果工会不能实现他们这个目的,如果工会脱离了保护工人利益这个基本任务,那么,他们就会脱离工会,甚至还会另找办法来保护他们的利益,工会就会脱离工人群众。
由此可见,由于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与工人群众之间的觉悟水平不同,他们对于工会的看法,对于工会的要求和组织工会的目的也有差别的。……结合这两种要求和目的,就是一切共产党员和先进工人在工会工作中最基本的和经常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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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产党和工人中的先进分子,只有这样坚持不懈地、周密地关心和保护工人群众一切正当的不容侵犯的利益,才能把最广大的工人包括政治上落后的工人都团结在工会之内和自己的周围,并取得工人们对工会对自己的信仰。……工会工作必须从普通工人的要求出发,力求实现他们一切合理的能够实现的要求,然后逐步地提高工人们的觉悟,来实现我们党的要求和目的。
刘少奇:《国营工厂内部的矛盾和工会工作的基本任务》(1951年),《刘少奇论工人运动》第404-40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