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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对经费收解和使用进行审查?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企业管理出版社《工会工作手册》第537页(822字)

(1)对行政拨交经费的审查

经费收入来源有五个方面:一是会员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的规定交纳的会费,二是工会举办的事业的收入,三是行政方面根据工会法的规定拨交的经费,四是各级政府和企业、事业单位行政的补助,五是其他收入。

提取比例:凡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一律按工资总额的2%拨交。

在计拨过程中,最容易漏计漏拨的多出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工资总额变化较大,结构复杂,标准工资以外的部分占工资总额的比重不断增加,容易漏计;二是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以后,企业之间经济效益悬殊很大,亏损企业拨交经费发生困难,容易漏拨;三是工会财会人员新同志较多,业务经验不足,容易造成漏收。

(2)对经费使用的审查

为使工会资金的使用既考虑工会工作、事业发展的需要,又符合国家政策、制度的规定,避免违纪问题的发生,工会经审会及其办事机构需要对本级工会经费使用情况及所属企、事业单位的经费开支情况进行经常的、有效的审查监督,包括:

(1)对工会行政经费支出的审查。

(2)对工会事业活动支出的审查。

(3)对基本建设支出的审核。

(4)对下级补助拨款审查。

(5)对设备购置费的审查。

(6)对其它各项支出的审查。

(7)对应由行政开支的费用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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