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如何领导职工技术协作活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企业管理出版社《工会工作手册》第713页(707字)
《中国职工技术协作组织章程》第5条规定:“各级职工技术协作委员会在同级工会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并接受上级职工技术协作委员会的指导。”这样规定,不仅明确了工会和职工技术协作组织两者在性质上的内在联系,也明确了工会在职工技术协作活动中的地位,即工会是职工技术协作活动的领导者。工会的这种地位是由工会的性质、任务所决定的。职工技术协作活动是工会群众生产技术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工会组织团结、吸引职工群众努力提高技术水平,参加企业民主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好形式。这就决定了技协组织、技协活动只有在工会领导下,才能发挥更大作用。为充分发挥对职工技协活动的领导作用,工会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①搞好组织建设。工会应派遣得力干部、人员进入职工技术协作委员会,工会副主席一般担任委员会主任。另外,工会要设立专门的技协办事机构,承担技协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尚无条件设置专门技协工作办事机构的单位,可暂由工会的群众生产工作部门承担技协的日常工作,但须设专人或兼职管理。②把职工技协工作纳入工会议事议程,根据实际需要,与有关行政部门确定技协活动的工作重点和主攻方向。③为技协活动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工会拨款是技协活动经费的主要来源。工会应按中华全国总工会有关规定,按期为技协活动拨发经费。另外,要为技协活动提供必需的场地、设备、计量测试仪器和一些工具。④协调各方面关系,帮助技协组织安排好活动,关心技协积极分子的生活,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同时,要研究新情况,探索新路子,拓宽技协活动领域,积极大胆地对技协活动进行改革,推广先进经验,促进技协活动的发展,使之发挥出更大的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