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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收款结算应注意哪些问题?

书籍:出纳手册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企业管理出版社《出纳手册》第232页(1105字)

委托收款方式使用灵活,在实际工作中,还会发生一些特殊形式的委托收款方式,主要有三方交易的委托收款方式,代办发货、代理收货的委托收款方式以及同城特约委托收款方式等。

1.三方交易、直达结算的委托收款

三方交易、直达结算是指批发单位、销货单位以及购货单位都不在一地,批发单位委托销货单位直接向购货单位发货,而货款则由批发单位分别与购销双方进行结算的一种交易。这种做法适用于批发单位和购货单位的交易需要经过代理中间商的交易活动。销货单位根据三方签订的合同,由批发单位直接向购货单位发货,同时由销货单位填制两套“委托收款凭证”,并附上有关单位,将其同时提交开户银行办理委托收款手续。其中:一份以销货单位的名义,向批发单位收款,货款划回销货单位开户银行,收进销货单位账户;另一份以批发单位的名义,向购货单位收款,货款直接划回批发单位开户银行,收进批发单位账户。购货单位对批发单位、批发单位对销货单位发生拒付或无款支付的,均按照前述有关规定办理。

2.代办发货的委托收款

代办发货是指销货单位与代办发货单位不在一地,销货单位与代办发货单位订立代办发货委托收款合同,由销货单位委托代办发货单位向购货单位发货,并由代办发货单位代销货单位办理委托收款手续,向购货单位收款。代办发货单位根据销货单位的通知向购货单位发货后,以销货单位名义填制委托收款凭证,并在凭证上加盖代办发货单位的印章,送交代办发货单位开户银行,向购货单位收取款项,再将货款划回销货单位开户银行,收入销货单位银行存款账户。在这种方式下,代办发货单位只办理代办、发货和代办委托收款手续,不发生结算关系,购货单位拒付或无款支付等都由销货单位和购货单位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办理。

3.同城特约委托收款

在同城范围内,收款人收取公用事业费或根据国务院的规定,收取有关款项时,可以使用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使用这种结算方式的要求是:

(1)收取公用事业费必须具有收付双方事先签订的经济合同。

(2)由付款人向开户银行授权,通知银行按约收款。

(3)经开户银行同意,报经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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