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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制改革的背景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企业管理出版社《地税业务手册》第43页(2136字)

从1978年我国开始进行经济体制改革以来,税制改革始终是服从于、服务于改革开放的要求进行的,也正是在改革开放的大背景下,在税制改革的推动下,税收组织财政收入和调控经济运行等方面的作用日益得到加强。1994年进行的这次工商税制全面改革,从开始酝酿到实施有很长一段时间。简单回顾一下这一过程,有利于我们进一步把握新税制的基本思路,加深对这次改革重要性、必要性和执行难度的认识,更好地贯彻落实新税制。

1984年的工商税制改革和第二步利改税确定了这次改革前税制的基本框架。在这之后不久,中共中央十二届二中全会通过的《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对经济体制改革进行了全面阐述和总体部署,这段时期完善税制的主要措施有:分别开征了城乡个体工商户所得税和私营企业所得税,以求平衡各种经济性质企业之间的税收政策待遇和税收负担;开征个人收入调节税和奖金税,调控个人收入之间的差距和消费基金的膨胀;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

1987年党的十三大以后,根据总体改革设想,针对当时税制存在的不足之处,在1988年初制定了近期、中期和长期(三年近期、五年中期、八年长期)改革设想,第一次描绘出税制改革的总体框架,这大致就是1994年这次税制改革的最初构思。其中包括提出了改变流转税,产、增、营三税并立、三分天下的局面,形成全面实行增值税,建立增值税、产品税双层调节。对商品流通和非商品经营实行营业税的设想,也包括国营企业税利分流、逐步统一企业所得税的内容。但是税制改革的进程要取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进程。1988年以后的几年,企业改革、财政改革以及价格改革等方面仍然难以适应税制改革可能带来的利益分配格局的变化,因此,税制改革并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

1992年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各项改革的深化,加快税制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日益为人们所认识,税制改革的基本思路也越来越明确,越来越为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所理解和赞同。

1993年四月,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听取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工作和税制改革的汇报,原则同意了税制改革的基本设想,税制改革便进入了实际准备阶段直至去年年底国务院发布了若干新的税收条例。

1994年实施的税制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归纳起来,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我国正在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发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必须建立一套符合市场经济客观要求的新税制。市场经济要求我们统一税法、公平税负、简化税制、合理分权,理顺分配关系、规范分配格局。按照这一要求,我国1994年前的税制必须改革,所以说税制改革是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的需要。

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能没有宏观调控。在当前加强宏观调控仍是一个非常紧迫的问题,只有做到这一点才能使我们的经济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经济生活中已经产生的矛盾主要是新旧体制转换过程中的产物。因此,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矛盾,只有靠深化改革。同时,还必须着眼于从长远意义上有效解决经济发展过程中可能产生或可能加剧的一些矛盾。因此建立一套新的、完善健全的税制对于解决当前的问题和从长远来说都是十分必要的。

三、税制改革是1994年整个经济改革中的重要一环。包括以分税制为主要内容的财政体制改革,以及金融体制、外贸体制、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与税制改革都是互为条件、互相依存、互相促进的,也就是说税制改革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诸环节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的一环。

四、原来的分配关系,包括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中央与地方的分配关系,既不合理、也不规范,这样的分配机制必然带来人们工作上、认识上的许多问题。所以说,旧机制不健全、操作不规范的状况继续存在下去对于发展经济、调动各方面积极性都是十分不利的。税收从本质上讲是处理分配关系的,所以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税制非常重要,并且十分紧迫。

五、市场经济是开放的经济,我国经济是国际经济的有机组成部分。因此国家对经济的管理迫切需要规范,包括税收也应当规范,而且要与国际惯例衔接。改革初期对于外商投资企业所适用的一些税收条例是当时历史条件的产物,而今天来看有一些是继续适用的,有一些是需要改进的。为求得税负公平和操作上的方便,1994年前对内对外两套税制并存的情况要尽快改变。

加速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1994年税制改革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机遇,税制改革将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有利于法制化建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有利于促进改革开放和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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