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各税种的特殊征收管理及会计处理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企业管理出版社《地税业务手册》第363页(1121字)
在以往的出书编排中,本章这部分内容均散见于各税种介绍中,并作为各税种税制的一部分加以介绍,在税收征管篇(或章)中只有通用或共性征收管理规定的归纳和阐述。这种体例由来已久,它与税收具体业务的分工和税收的立法有着密切联系。因为在上、下级税务机构的内部分工中,征管司、处、科、股分管通用征收管理,而各税种的特殊征收管理,即只适合某一税种的征收管理规定的草拟、解释、修改等工作则由分管该税种的业务司、处、科、股负责。在各税种的单行立法中,最后几条内容中往往有句话是:“××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本条例(或本法)有关规定执行。”实际工作中这样分工,我们认为是为了达到专、精、细。当然,某税种的特殊征管与其税制也有着密切的内在联系。问题是,要让大家全面、系统、深入地了解征管内容的书就不宜仅仅局限于这种分工去分篇、章、节了,更何况“分”并不是一分了事,而是要在专业分工的基础上达到更高层次的“合”,即配合与协作。
本书首次将各税种的特殊征收管理规定从各税种立法中理出来,与通用征收管理内容放在一篇,主要基于以下考虑:其一,避免有意、无意将通用或一般征收管理与特殊征收管理内容人为地割裂开来,失去其完整性、有机结合性。通用征管与特殊征收管理,均为征收管理,划分为一般与特殊只是理论上、认识上或务虚工作上的一种区分,实际工作中是密不可分的。其二,适合税务系统强化税收征管工作和组织收入的需要。所有征管内容放在一块容易使大家明白,抓征管可谓是人人有责,而不仅仅是征管处室的事情;征管内容放在一起的份量,还有助于使税务干部充分认识或体会征管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以及完成好税收征管任务的光荣感、自豪感(原来征收管理有这么丰富的内容,有这么多工作要抓、要做)。其三,征管内容的完整和系统化,有利于读者通过一般征管与特殊征管以及税种、税收之间征管内容的对比,全面、系统地了解和理解我国现行的税收征收管理,尽快地把握各税征管工作的具体操作要点;有利于搞征管和抓业务的同志相互学习对方所管内容,加强配合与协作,共同做好税收工作。其四,将税制内容中的征管部分剔出,也有利于税制内容的单纯和规范。
各税种的会计处理规定是根据税法和财会通则(或准则)等制定的,而税收的征收管理通常又必须以各纳税人对其所纳税收的会计反映、处理为主要凭据之一和基础开展工作。税收的会计处理内容与税收征管密切相关,但又不宜单独成篇(章),故在此一并加以介绍。这样处理顺其自然,同时又从纳税和财会的角度丰富了税收征管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