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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统计调查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企业管理出版社《地税业务手册》第534页(1558字)

一、税收统计调查的要求

统计调查所搜集的资料,必须准确、及时、全面,这是统计调查的基本要求,也是衡量税收统计工作质量的重要标志。

1.统计数字要准确。

统计资料所反映的情况要真实可靠,这是全面完成税务统计工作任务的先决条件。数字不准、情况不明,判断必错。只有把统计数字资料搞准,才能有助于各级领导了解税收工作情况,作为研究政策,制订、检查计划,指导工作的依据。

2.统计资料要及时。

就是要在税收统计调查规定的时间内,尽快提供规定的调查资料。及时性就是实效性,资料不及时就会失去它应有的作用。

3.统计资料要全面。

就是按照调查计划的规定,对要调查的项目资料,毫无遗漏地搜集起来。资料不全,就不能反映调查对象的全貌,完不成调查研究的任务,对整个税务管理工作必然产生不利的影响。

统计资料的准确、及时和全面,是统计工作的基本要求,三者之间存在着有机的联系,准确性是统计工作的生命,是基础,要在准中求快,准中求全。

二、税收统计调查的分类

1.按照调查的组织形式不同,一般分为定期统计报表和专门统计调查两种。

定期统计报表(又称统计报表制度)是以原始记录为依据,按照一定表格形式、一定的时间和程序,自下而上系统地向各级领导部门提供资料的一种组织形式。现行税收统计报表制度,可以经常地、及时地反映各个税务部门基本核算单位的税收基本情况,它是制订和检查税收计划,进行统一核算的重要依据。专门统计调查是为了某一特定的目的、要求,专门组织的一种搜集统计资料的调查方式。它是为了研究税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而采用的一种调查方法。专门统计调查可分为普查、重点调查、抽样调查和典型调查等。

2.按照调查的范围不同,可分为全面调查和非全面调查。

全面调查是指对调查对象所包括的全部单位进行调查。如:税收统计是对税务部门管理的所有税收收入进行全面的调查。非全面调查是指对调查对象的一部分单位进行调查。如:各项税收的经济、税源的分税种、分项目调查等。

3.按照被研究事物的性质和进行登记的连续性,可分为经常调查和一时调查。

经常调查是连续性的调查,对事物的发展变化,连续不断地进行登记。它的主要目的在于获得关于这种事物全部发展变化过程及其结果的统计资料。例如:为观察经济税源中主要税种的发展变化过程,都需要进行连续不断地登记。

一时调查是不连续的调查,是对事物在一定时点上的规模进行登记。它的主要目的在于获得关于这种事物在某一时点上的水平、规模的资料。例如:纳税户数情况等,在一定时期内变动不大,不需要进行经常调查,可采取一时调查。根据研究任务的不同,一时调查又可分定期调查和不定期调查两种。

此外,统计调查按搜集调查资料方法不同还可分为直接观察法、报告法和采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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