迂回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新世纪党的基层组织工作实务手册》第386页(797字)
即不直接针对问题,而是从侧面入手做思想工作、解决思想认识问题的方法。在基层思想政治工作中,由于问题的特殊性、环境的复杂性及工作对象性格的特点等因素,常会遇到一些不便从正面接触或解决的问题。如有的同志由于主观上的某个特殊原因而对一些问题忌讳不提,隐秘不说,尽管其中有些问题是众所周知的事实。如果基层党组织不作深入细致的调查和分析,不从工作对象的思想实际出发,一概采取直言不讳的态度,一语道破或正面接触,就很容易使之产生情绪上的抵触,思想工作也就收不到良好的效果。这种情况就需要采用迂回法来做思想政治工作。
采用迂回法,大体上有两种情形:
(1)迂回绕取。就是暂时避开谈论具体问题本身,或通过旁谈侧论以触类旁通,或通过追根溯源以举一反三。采用这种方法要注意选好与具体问题有密切联系的问题进行。一般应选在逻辑上高一层次的问题,或同一层次位置相邻的问题作为迂回触及的对象。当然,所有这些问题都必须是工作对象能够接受、愿意谈及的。
(2)以退为进。有时思想政治工作的主体与客体在感情上本来就有距离,有隔阂,自然难以做工作。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通过对某些问题的退让并不妨碍整个问题的解决,思想政治工作的主体可以先表示对某些问题的退让,以消除客体的戒备心理,达到互相之间感情的沟通,然后再晓之以理,解决问题。
迂回法充分体现原则性和灵活性的统一,于无意中见有意,避免欲速不达,力求做到事半功倍。采用迂回法最重要的前提条件就是要了解工作对象,不仅要了解问题产生的原因,更重要的是了解工作对象的性格特点,然后才能因材施教、因人而异地做好思想工作。急性病是用不好迂回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