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组织要对妇女组织实行统一领导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新世纪党的基层组织工作实务手册》第582页(345字)

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妇女工作的根本保证。基层党组织都要按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同级妇女组织实行统一领导,使妇女组织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同党中央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保持高度的一致。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保证妇女运动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党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和国家政权重要的社会支柱作用。基层妇女组织受同级党委和上级妇女组织的双重领导,以同级党委领导为主。妇女组织要接受党的工作指示,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开展妇女工作的各种活动。基层党委在对妇女工作作出重要决定时,要充分考虑他们上级组织的意见。党委的意见和上级妇联意见不一致时,党委可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决定,基层妇女组织应按同级党委的决定执行,同时可向上级妇联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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