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新世纪党的基层组织工作实务手册》第590页(372字)

联合办案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有关单位共同调查、协商处理信访问题。这是处理疑难信访问题和涉及几个单位的信访问题的行之有效的办法。

对于涉及本单位和外单位、情况又比较复杂的信访问题,基层党组织的信访部门或信访干部可报告上级领导,确定牵头单位,由牵头单位组织协调有关各方联合办理。

在联合办案时,各基层党组织和单位的领导和信访干部,要切切实实地负起责任,要为群众着想,不使群众东奔西跑;要互相支持,互相配合,不轻易把矛盾上交上级机关,不把矛盾推给兄弟单位。信访部门或信访干部要自觉地、积极主动地发挥协调作用,同兄弟单位联系协商,密切配合,使各有关单位能统一认识,顾全大局,通力协作,共同把问题处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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