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新形势下党的执政基础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新世纪党的基层组织工作实务手册》第731页(2402字)
城市社会利益格局的变革和传统单位体制的分解,决定了我们党必须在基层建立起新的组织实体以作为自己在新形势下的执政基础。从一定意义上说,20多年改革开放的过程,也就是一个不断寻求新的社会整合机制与组织化形式的过程。
在传统体制下,资源配置是通过自上而下的、单一的垂直系统进行的,而社会运作方式也是垂直的。与此相应,各种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的领导体系也都是纵向的。人们的社会生活需要主要在单位内得到满足,因而即使居住在相近地区,由于缺少沟通的渠道和机会,彼此也很少往来。这就是所谓“条”强“块”弱的行政化整合方式。
在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换,由行政一体化的单位体制向功能分化了的社会化组织体系转换过程中,不仅作为社会元素的人、财、物向一定地域范围的基层社会沉淀,人们的生活需求也逐步转向自己居住的地区。随着经济的增长,人们的生活水平出现多样化的需求,这些需求不能再向单位提出,问题也必定出现在居民居住的地区。
面对基层社会的纷繁复杂和诸多矛盾,如何才能实施有效的管理?改革以来的现实是,当诸如离退休职工生活、下岗再就业等问题由单位转向社会之后,由于城市政府缺乏相应的体制来承担,这些问题只能通过政府层级的“漏斗”效应,最终落到了街道。对于转制后的单位、新生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与流动人群,同样由于政府的宏观管理机制尚不完善,街道内的政府组织也不得不承担起这方面的管理。而街道办事处虽然不是一级政府,却是区级政府的派出机构,担负政府职能。依靠街道办事处承担单位外溢的以及新生的社会职能并实行管理,在此基础上形成的整合依然是一种行政性整合。
实际上,依靠街道行政能力进行基层社会的整合已经变得越来越难以实行。“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政府各个部门都在向街道这根针增派任务。但是,街道行政的承受能力有个限度,要使它良好地承担起日益增多的职能,只有扩大其权力和编制,或者干脆转为一级政府。而传统体制的经验已经告诉我们,政府垄断所有资源,包揽一切事务,承担过多社会职能,并不能建成有效的政府,只会使政府不堪重负。同时,精简机构、分流人员、提高效率的政府机构改革已经开始,扩大街道权力和编制,造成新的人员臃肿和机构庞杂,且不说小小街道社会能否承受,也显然与改革的总体思路相违背。
因此,解决重新组织基层社会这个问题,只有沿着“小政府,大社会”,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思路,实现群众的自我组织和自我管理。也就是说,要将街道建设转变为社区建设,将基层社会的整合模式由单位体制转向社区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放权,权力层层下放,最终就是要让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都成为自我发展、自我约束、自我积累的独立主体,把社会职能还给社会。社区体制就是以社会化的方式将这些相对独立的利益主体整合起来的制度形式。社区作为区域性的利益共同体,一个核心特征是其自治性特点。这是指同一社区内人们形成的社会利益关联,以及组织化、秩序化、规则化和系统化等等,往往不是以行政权力直接介入为前提,而是自立、平等的社会成员以相互需要为缘由,通过居民自治组织以一定的契约方式(如居民公约)建立起来的。在这方面,社区成员的社会利益关联始终贯穿着自我治理、自我管理的性质。
社区区域性、社会性、自治性的特征,决定了城市社区作为城市中复合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单元,构成了一种社会组织系统。这种组织系统以社区内各单位和市民的利益为纽带,形成了内在的有机联系,使得城市社区内的单位和市民在共地性、共生性的基础上,形成符合现代城市要求的、带有各自特色的社区共同性。有意识地推进社区建设,完善社区管理和社区服务,促使其组织化、秩序化、规则化和系统化,不仅适应了现代城市管理由“经济主导型模式”向“社会主导型模式”的转变,而且能有效地弥补单位对职工社会约束和管理弱化而出现的组织形式的缺损,在新的基础上实现对市民的组织教育管理功能。就此而言,社区建设的意义绝不止于经济和社会领域。对于执政党来说,它的政治意义尤为不可忽视。
但是,以区域为单位组织起来的社区共同体也有它自己的缺陷。从社区的自治性特征来看,它必然与国家行政性关系保持一定的距离,而强调社区成员的自我管理和自我发展。由于社区建设十分重视培养居民的参与意识和自主能力,而避免行政权力对社区事务的过分干预,如果不加以引导,势必难以排除某些西方学者所说的“市民社会”与国家相疏离的倾向。另一方面,社区仅是较小地域范围内的社会共同体,其扩展受到交往能力和空间距离的限制。众多的社区也需要借助某种外部的力量或形式来实现更大范围的整合。
组织社会、凝聚社会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历史任务,也是她巩固执政地位的重要手段。在进行转型和完成转型中始终保持社会结构的社会主义性质,是当代中国社会转型的一个特殊内容。因而,社区建设绝不能导致一个与我们党相疏离的力量的形成。为此,在政治体制改革中坚持“党政分开”、“政社分开”的同时,党组织在抓好宏观决策的同时,应着力抓好对基层社会的影响和渗透,以凝聚群众,保证自己的执政基础。社区共同体作为一种组织形式和整合方式,必须为我所用。只有通过在社区建设过程中深入展开社区党建运动,在社区内部完善党的组织体系,强化党对基层社会的渗透力、影响力和控制力,形成党对社区的领导核心,才能保证作为实体的社区共同体真正成为新形势下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