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分析在降低驳船造价中的应用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企业管理出版社《现代企业内部会计实用手册》第1257页(2235字)

某运输公司,自1962年起到1980年止,先后建造了近200艘100吨钢质驳船。按照价值工程观点:

根据上述公式,计算90吨驳船和100吨驳船的价值如下:

以上计算结果表明,改进型的100吨驳船价值并没有提高反而有所下降。鉴于这种情况,考虑到本公司在今后若干年内,还有趋向继续建造100吨钢质货驳100余艘。为使改进型100吨驳船具有较适合的价值,有必要对100吨钢质货驳进行价值分析。

一、100吨钢质货驳分析

该船为钢质非自航驳船。主要使用于上海黄浦江、苏州河,驳运散包装干货及其他杂货。该船结构和主要性能,均满足“长江水系小型钢船建造规范”要求,其主要尺度和结构特点如下:

二、用ABC法选择价值分析对象

从表1可知,船体工程成本占总成本66.19%,所以把船体工程部分作为价值分析的对象。

表1

三、确定价值系数

1.确定功能系数

现把船体工程分为14个大部件。根据船舶装载时的应力状态,用“强制确定法”打分并计算总分,使能确定功能系数(见表2)。

表2

2.计算成本系数

将船体各部分的成本除以船体总成本,即得船体各部件成本系数(见表3)。

表3 成本系数

3.求价值系数及画最适合区域曲线(图略)

X2-Y2)=12为适合区域曲线,故得

见表4。

表4

四、讨论

1.根据上表,按照价值系数偏离1的程度和远离原点的原则,再结合使用中的具体要求,选船底板、舷侧外板、甲板作为价值分析的主攻对象。从上表可知,舱口围板、甲板的价值系数V1>1,而舷侧外板、船底板的价值系数V1<1。由此可得出如下结论:(1)甲板、船底板、舷侧外板均由不同厚度的钢板构成;(2)无论功能过剩,还是成本过高,均因板的加厚造成。因此问题归结于上述构件的板厚是否恰当,有否过剩板厚问题。

现进一步分析如下:

①根据100吨驳船船体构件的规范计算,外板厚t=4.6mm,实取平板骨t=8mm,其余船底和舭部板实取厚度t=6mm,舷侧外板实取厚度t=6mm。

②因规范计算值已考虑进船体在使用过程中的自然腐蚀量,现考虑到港区航道拥挤而产生的摩擦损耗,在规范计算值基础上再加厚0.5mm,于是得出较理想的板厚为甲板厚t=5mm,舷侧外板t=5mm,舭部板t=6mm,平板龙骨t=7mm,其余船底板t=5mm。

③现将上述两项内容进行比较,得出甲板、平板龙骨、舷侧外板、船底板均多余板厚1mm。这是造成功能过剩和导致成本高的主要原因。

④现查该驳计算钢料,6mm钢板18吨,8mm钢板4.12吨,故通过价值分析,能节省如下钢料:

6mm钢板:18×1/6=3吨

8mm钢板:4.12×1/8=0.52吨

共计每艘船节省钢料=3+0.52=3.52吨

2.造成多余板的原因,主要是:(1)对国外厚板政策的片面现解。所谓厚板政策并不是对船体所有壳板一律加厚,而是根据壳板功能要求,对部分船体壳板给予适当加厚,使所有壳板具有同样生命周期。(2)为适应港区机械化装卸要求加厚船体壳板,从结构设计角度衡量也并不合理。

3.根据上述价值分析,可得出如下结论:(1)在今后若干年内,如再建造100吨驳船100艘,共能节约钢材100×3.52=352吨,同时,能相应降低每艘船的造价。(2)需要对其他部件进行价值分析,剔除多余功能,降低部件成本,总造价还有可能降低。(3)结合价值分析,若对改进型的100吨驳船进行全面经济论证,能使该驳船具有更适合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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