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上级党组织呈报关于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和党委、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结果的报告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党的基层组织会议知识手册(第三版)》第26页(175字)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选出的委员,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常委、书记、副书记,报上级党组织审批。纪律检查委员会选出的书记、副书记,经同级党的委员会通过后,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党委、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结束后,对党员代表大会和“两委”一次全体会议的选举结果,要及时向上级党委写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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