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党的基层组织会议知识手册(第三版)》第67页(1933字)

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不少于一次。根据基层党组织的任务,支部委员会经常研究和讨论如何贯彻执行上级的决定、党员教育、本单位本部门中心工作、发展党员、选拔干部等工作。支部委员会会议,只能是支部委员参加,如有特殊情况,可扩大范围。开好支部委员会会议要把握好以下几个环节:

1.认真准备

(1)支部委员会要定期召开。会前正、副书记应根据上级的指示精神和基层的实际情况,提出会议要讨论的议题,并且事前通知所有支委。对于列入会议的议题有关支委也应有所准备。

(2)对于基层支部建设的重大问题,事前要进行广泛的调查讨论,正、副书记要在群众意见的基础上通气,最后拿出一个中心预案。同时,各支委也应分别拟制自己的预案,从而提高会议的效率,缩短会议时间,为做出正确决定打下基础。如果准备不充分,就不要急于开会。

2.广泛讨论

(1)会议开始后,主持人应对会议的中心议题和进行方式提出意见,征得与会人员的同意,而后逐个议题进行讨论。

(2)讨论时,要发扬民主,使大家在没有思想顾虑的情况下研究和讨论。

(3)会议主持人要把握好重点,注意引导大家围绕中心议题展开讨论,并善于把意见加以集中。

(4)发言要严肃认真,简明扼要,有鲜明的态度和主见,并尊重别人的发言。

(5)支部书记在组织讨论时,要给委员以充分发言的机会,要虚心听取不同意见,善于发挥集体的智慧。

(6)委员在参与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时,既要认真听取书记的意见,又要坚持党性,尊重事实,独立思考,不要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不要无原则地附和。

3.适时表决

(1)支部书记在与会人员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把握住时机,适时地进行归纳,正确集中大家的意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所研究的问题进行表决,做出决议。

(2)表决可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举手方式或其他方式进行。

(3)表决结果由主持人当场公布,如对讨论问题的正确性没有把握则不要草率表决。

4.遇到分歧情况的处理

(1)由于支部成员对事物认识难免存在着差异性,意见分歧也是必然的。当支委会中对重大问题讨论发生争论,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照多数人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做出决定,可以在会后进一步酝酿,通过学习、调查研究、交换意见等方式,下次会议再议,力求在统一认识的基础上做出决议。

(2)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争论情况如实向上级党组织报告,请求裁决。

(3)支委会决定的问题,在交支部大会讨论时,不仅原来的有不同意见的支委可以继续发表自己的意见,就是原来表示同意的支委,如果认识有了改变,也可以提出新的意见。

(4)经过支部大会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通过决议。

5.详细记录

支部委员会会议应认真记录,内容包括会议的时间、地点、主要议题、主持人、出席情况、缺席原因、讨论的情况及最后表决的结果。

6.参加会议的人数

(1)支部委员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的支委参加,所作出的决定才能有效。

(2)由3名委员组成的支部委员会,如果只有两名成员在,一般不应召开支委会,情况紧急可召开支部党员大会。

(3)如果讨论的问题属于贯彻执行中的具体问题,即已由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决定的问题,只要不违背原决议精神,可以由两名支委商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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