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法和权益法的区分?怎样核算?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企业管理出版社《会计手册》第117页(3758字)
1.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法
当普通股票投资的股份数低于受资公司普通股份总数的20%,投资企业不足以对受资公司的财务经营政策发生重大影响时,适宜采用成本法进行长期股票投资的计价核算。成本法是以企业实际投出的金额作为核算的依据,反映在“股票投资”账面上的价值是长期投资的历史成本。采用这种方法,“股票投资”科目按实际支付的价值入账,除实际增减投资外,一般不再调整。也就是说,无论接受投资企业的经营情况如何,净资产是否增减,投资收益多少,作为投资方的企业,均不改变股票投资的账面价值,仍以实际成本反映企业的投资。
(1)成本法的适用范围
企业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下列情况下应采用成本法核算:
①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
②不准备长期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股份。这种情况是指,投资企业在投资时意图长期持有,但其后由于管理当局的意图改变而不准备长期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股份。
③被投资单位在严格的限制条件下经营,其向投资企业转移资金的能力受到限制。在这种情况下,投资企业的控制和影响能力受到限制,不能按照自身的意愿调度和使用资金。例如,被投资单位在国外,外汇受所在国管制,其外汇汇出受到限制。
(2)成本法的核算方法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的一般程序如下:
①初始投资或追加投资时,按照初始投资或追加投资时的投资成本增加长期股权
投资的账面价值。
②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投资企业按应享有的部分,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但投资企业确认的投资收益,仅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部分,作为清算股利,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通常投资企业获得投资年度的利润或现金股利,确认投资收益或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
【例5-12】 某公司用银行存款购入甲公司普通股票1000股,每股价格35元,另付经纪人佣金500元。则该公司记录这笔业务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股票投资 35500
贷:银行存款 35500
【例5-13】 续上例,如果甲公司向该公司支付现金股利1000元。在成本法下,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现金 1000
贷:投资收益 1000
2.长期股权投资的权益法
在投资企业持有受资企业的普通股股份总数大于等于20%以上时,比如A公司购买了B公司的股票,并且所购买的股票占B公司股票总数的40%,那么A公司就应该按照权益法核算。另外如果A公司所持有的股份数虽然低于20%,但是能对受资企业产生重大影响,则也应该按权益法核算。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一般程序如下:
(1)初始投资或追加投资时,按照初始投资或追加投资时的投资成本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2)投资后,随着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动而相应调整增加或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①属于被投资单位当年实现的净利润而影响的所有者权益的变动,投资企业应按所持表决权资本比例计算应享有的份额,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但投资企业按所持表决权资本比例计算确认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时,不包括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属于投资企业的净利润,在计算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时,应扣除不能由投资企业享有的净利润的部分。
②属于被投资单位当年发生的净亏损而影响的所有者权益的变动,投资企业应按所持表决权资本的比例计算应分担的份额,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确认为当期投资损失。
投资企业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投资账面价值减记至零为限。这里的投资账面价值是指该项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减去该项投资已提的减值准备,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包括投资成本、股权投资差额等。如果以后各期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投资企业应在计算的收益分享额超过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以后,按超过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的金额,恢复投资的账面价值。
投资企业按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计算应享有或应分担的份额时,应以取得被投资单位股权后发生的净损益为基础,投资前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不包括在内。
投资企业享有被投资单位损益的份额,如果会计期间投资(持股)比例发生变动,应根据投资持有时间加权平均计算。
③因被投资单位接受捐赠资产等所引起的所有者权益的变动,投资企业应按所持股权比例计算应享有的份额,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作为股权投资准备,在长期股权投资中单独核算,并作为资本公积准备项目。待原计入资本公积的准备项目实现后可按规定程序转增资本。
④因被投资单位外币资本折算所引起的所有者权益的变动,投资企业应按所拥有的表决权资本的比例计算应享有或应分担的份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
⑤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利润或现金股利时,投资企业按表决权资本比例计算的应分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3)股权投资差额的确定
股权投资差额,是指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时,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这里的所有者权益是指属于有表决权资本所享有的部分。股权投资差额一般可按以下公式计算:
股权投资差额应按本准则规定分期平均摊销,计入损益。摊销期限,合同规定了投资期限的,按投资期限摊销;合同没有规定投资期限的,初始投资成本超过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按不超过10年(含10年)的期限摊销;初始投资成本低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按不低于10年(含10年)的期限摊销,摊销金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
【例5-14】 某公司于2003年初以银行存款购入A公司40%的普通股股票100000股,成本为400000元,该公司能对A公司的经营与财务政策产生重大影响,该笔购入股票的会计分录为:
借:股票投资——A公司(投资成本) 400000
贷:银行存款 400000
【例5-15】 A公司于2003年实现净收益120000元。按股份比例,投资公司分享48000元(120000×40%),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股票投资——A公司(损益调整) 48000
贷:投资收益 48000
A公司于2004年宣告分派股利,共付出普通股现金股利60000元。投资公司获得股利24000元,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现金 24000
贷:股票投资——A公司(损益调整) 2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