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法律知识手册

对工商行政管理局做出的罚款决定,商标注册人和未注册商标使用人不服怎么办?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南京大学出版社《法律知识手册》第237页(368字)

商标注册人和未注册商标使用人,在收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做出的罚款决定而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15天内向做出决定的工商行政管理局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有关当事人一般应当在收到通知15天的期限内起诉,但有特殊原因的,可以两次申请延期,每次延期不得超过30天。对于当事人的起诉,人民法院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处理。

对工商行政管理局做出的罚款决定,商标注册人和未注册商标使用人不服,但在规定期限又没有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则必须履行。按照我国商标法的规定,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由有关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以使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作出的罚款决定能够迅速生效,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能够顺利地做好商标使用的管理工作。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