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南京大学出版社《法律知识手册》第79页(218字)
减刑就是依法从原来对犯罪分子判处的刑期中减去一部分刑期的一种制度。减刑是有条件和限制的。我国刑法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刑罚期间,如果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可以减刑。但是经过一次或者几次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年。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其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