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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期间从何时起算?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南京大学出版社《法律知识手册》第151页(373字)

诉讼时效期间开始后,就朝着完成的方向进行,直至因时效届满而消灭实体意义上的诉权。所以,诉讼时效期间从何时起算,在实践中具有重要的意义。

诉讼时效一般从权利可行使之时起计算。但是,由于各种民事法律关系具有不同的性质,时效期间的起算点也是不尽相同的。具体地说:(1)约定履行期限的债,债的履行期限到来时,从债务人不履行义务的那一天开始;(2)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债,从债权关系成立的那一天开始;(3)损害赔偿之债,一般从造成损害之时起开始计算,如受害人尚不知损害之发生或致害人时,诉讼时效应自其已知或者应知损害之发生及致害人时起开始计算。上述各种债务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尽管有种种不同之处,但实质上都是以权利人可行使其权利之时为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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