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商标?什么是商标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南京大学出版社《法律知识手册》第218页(806字)
所谓商标,是企业、个体工商业者为使自己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销售的商品与其他商品有所区别,而在商品和包装上以文字、图形、记号等制作的标志。在有些国家和地区,商标也适用于服务行业。
商标是商品经济的产物,是随着商品生产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它作为一种私有财产权受到法律保护,并成为一种严密的法律制度。在资本主义国家,商标被广泛地使用,不只是作为商品的标志的一种手段,而且还是资本家用以推销商品,占领和垄断市场,打击竞争对手,防止他人假冒以维护自己利益的重要工具。
现代商标作为一种财产,可以转让,可以买卖。在国际上将商标权列为工业产权的重要内容之一。
商标法,是国家为调整商标在使用中所发生的各种矛盾而制定的规定商标的组成、注册、管理、使用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等法律规范的总称。
从十九世纪五十年代开始,一些主要的资本主义国家,先后制订了有关保护商标的法规。现在,世界上已经有一百多个国家颁布了商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为了建立和健全商标制度,1950年7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了《商标注册暂行条例》,实行商标统一注册制度。1963年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国务院公布了《商标管理条例》,加强了对商标的行政管理。在新的历史时期,为了加强商标管理,保护商标专用权,促使生产者保证商品的质量和维护商标信誉,以保障消费者的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1982年8月23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该法于1983年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