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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可以请律师代理吗?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南京大学出版社《法律知识手册》第320页(566字)

离婚案件可以请律师代理,但这种代理不同于一般的民事案件的代理,当事人必须亲自出庭。因为离婚直接涉及当事人双方的思想感情,只有当事人亲自到庭,才能表述清楚自己的意志。律师代理是从保障妇女和儿童利益出发,对离婚当事人中缺乏法律知识的人给予必要的帮助,所以律师可以为离婚案件的当事人代理诉讼。律师作代理人,不能接受当事人授与的和解、撤销及承认离婚的请求的权利,只能帮助陈述事实,并根据事实从法律上予以帮助。对涉及到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律师在审判庭上和审判庭外根据法律与实际情况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利,益。

在审判庭上,律师对双方争执的焦点发表意见,或是双方律师展开辩论,态度要冷静,语气要确切适当,注意耐心说服教育,以免引起当事人的不满,或者是造成双方当事人各走极端,使得法院不好处理。

对于华侨和少数民族的离婚案件,华侨如果是确实不能回国亲自出庭的,可写详细委托书(包括事实、理由和委托权限)委托国内律师出庭代理。至于离与不离由他自己用书面向法院表示。少数民族地区,如果认为男律师代理女当事人进行离婚诉讼可能引起不良反映,可婉言谢绝,不必出庭代理,这要尊重兄弟,民族地区群众的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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