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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什么是其它所得?如何计算它们的应纳税所得款?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南京大学出版社《法律知识手册》第381页(317字)

所谓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存款、贷款及各种债券的利息和投资的股息、红利所得。

个人所得税中所称的其它所得,是指除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及财产租赁所得以外,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确定征税的所得。

对利息所得,按照国际税收上的通行的做法,是应该征税的。对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及其它所得,世界上各国一般的做法是不扣除费用,按照收入的全额征税。我国个人所得税法采用了世界各国一般的做法,规定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其它所得,按每次收入额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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