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知识原理》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南京大学出版社《简明西方哲学手册》第103页(579字)

18世纪英国哲学家巴克莱的最主要的哲学着作。书的全名是:《关于人类知识原理的论文、探索科学中的错误与困难的主要起因以及怀疑论、无神论和反宗教的根据》。这本书是他计划写作的阐述自己哲学体系的第一部分,即哲学部分,还有第二部分为“伦理学”,手稿在赴意大利旅行时遗失,后来没有重写,只把第一部分,即现今的《人类知识原理》于1710年在都柏林出版。在这本书里,巴克莱系统地阐述了他的“非物质主义”的哲学思想。他认为人类知识的对象是人心中的观念,观念不是客观事物的反映,它本身就是真实的存在。人们所能感知的东西除了观念或感觉之外,没有任何别的东西。由于观念的出现是有规则的互相衔接在一起的,于是人们就用一个名称来标志它们,并称之为此一物或彼一物。所以,在他看来,物不过是“感觉的集合”。巴克莱认为,观念不是存在于感知者之外,而是存在于感知者的心中,所以,观念的存在就是被能感知的心灵所感知。离开心灵的感知就不存在,于是得出他那“存在就是被感知”的着名原则。巴克莱认为,除了观念和感觉这一“存在物”之外,还有一种更重要的存在,这就是包括心灵和上帝的精神。精神是能感知的,能动的。任何观念的存在一定被上帝这个永恒的精神所感知。上帝不仅使观念存在,而且把观念印入人的心中。这本书从否定物的存在出发,最终为上帝的存在做了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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