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理论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南京大学出版社《简明西方哲学手册》第110页(727字)
又译理性主义,一种和经验论相对应的认识理论。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唯理论不限于哲学认识论,在思想文化一切领域中,凡相信理性的理论观点或思想倾向,都可称为理性主义。广义的唯理论也还可以指传统意义上的形而上学或本体论中的一种学说。这种学说认为万物的存在都是可以理解的,都有其存在的理由。狭义的唯理论是指与经验论对应的认识理论。在认识起源上,认为具有普遍必然性的可靠知识,不是也不可能来自经验,而是从无可否认的自明公理出发,经过严密的逻辑推理得到的,以至认为是天赋的。他们宣称“即便是形体,真正说来,也不是靠感官或想象所认识,而只是为理智所认识。”在感性与理性关系上,唯理论认为,只有依靠理性直接把握到事物本质的那种理性直观知识或靠逻辑推理得来的理性认识才是可靠的。关于认识方法则偏重于演绎与综合。主张全部知识都应从直观的“自明”的普遍概念、定义和公理出发,通过推理而演绎出来。在真理标准问题上主张在真理自身,或认为真理是自明的,它的清楚明白性就是区别于谬误的可靠标志,或认为知识的真理性在于其自相融贯而无矛盾。唯理论也有其自身发展的历史过程。早在公元前6世纪,古希腊的巴门尼德就提出感官是欺骗我们的,主张以理性作为真理的标准。近代唯理论者重视数学演绎和逻辑推理,形成一套系统的唯理论的认识论。代表人物有法国的笛卡尔、荷兰的斯宾诺莎和德国的莱布尼茨。他们以几何学作为可靠知识的标本,认为只有象几何学那样从少数几条自明的公理出发,依靠天赋的理性认识能力,进行每一步骤都清楚明白的推理,这样得来的知识才是可靠的。他们强调认识不能停留在感性阶段上,必须上升到理性认识,并充分肯定理性认识的重要性,这是有积极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