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惯是人生的伟大指南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南京大学出版社《简明西方哲学手册》第107页(1086字)

这是18世纪英国哲学家休谟在他的《人类理解研究》一书中提出的一个着名的命题。其基本含意是:人们关于因果观念不是来自外部世界客观存在的因果联系,而只是心中习惯的联想而已。他把人类知识分为观念关系和实际事情两类知识。前者凭思想的作用就能发现出来,不必依据于宇宙中存在的任何的东西,所解证取得的真理也永葆其确实性。后者没有确定性,既可说明天太阳出来,也可说不出来,想要证明其中一个判断是错的,都是徒劳的。自然只让认识少数表面性质。产生这些现象的原因却掩藏起来不让人看见。人们依靠什么确认实际事情的真实与虚妄呢?除靠感官与记忆外,主要靠因果律,象矛盾律支配着“观念的关系”一样,因果律支配着实际事情的关系,他强调必须研究如何得到因果知识。

休谟认为因果不是先验的知识,因果之被发现不是凭借于理性,而是凭借于经验。但经验所给的只是直接的报告,即只论证过去,不具必然性,无法作为判断未来的标准,而因果律的本性却在于扩展到未来,所以经验不管用。他要我们找习惯,习惯会帮忙的,习惯使人相信“将来必定和过去相似”。对于实际的事情,由此及彼的推断其本性不是直观的,也不是解证或推理的,而是“人心的一个步骤。”正是这一步骤,借助人心固有的能力,使实际事情之间存在的在此之后成为“因此之故”,指导这一步骤的原则就是习惯。他认为因果观念是物象先后关系的重复作用于人心的效应,是人心由于习惯而生的信念。习惯能使一种个别活动在多次重复后产生一种倾向,有了这种倾向,人们不必凭借推理或解证过程就能进行同样的活动。所以他把习惯称为大家普遍承认的人性原则,因为“它的结果而为人所熟知的。”我们必须把习惯当作我们所能认定的、一切由经验得来的结论的最后原则。为此,休谟要我们赞美习惯吧!它是人生的伟大指南。只有这个原则才能使经验对我们有用,如果没有习惯的影响,我们除了直接呈现于记忆和感觉的东西外,对于其他的事实就会一无所知,就会不知道如何使手段适应目的,或运用我们的自然力量来产生效果,一切行动及思辨的主要部分就会停止。“习惯在人生的各种情节下,各种事件中,对于维系种族,指导人生原是这样必要的。”

休谟这一命题意义在于他看到了习惯在人的认识和行动中的地位和作用;在于他正确地指出因果联系不是力,而是一种关系,但又不是先后出现的都是因果关系,而是现象间的必然关系。这一命题的失误正象黑格尔讲的,在于把因果联系的必然性十分主观地看成习惯,因而无法在思维中更深入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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