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史讲演录》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南京大学出版社《简明西方哲学手册》第172页(761字)

德国古典唯心主义哲学家黑格尔的主要着作之一。原系作者在海德堡大学和柏林大学的讲义,死后由其门徒米希勒整理而成,并被编入1833年发表的《黑格尔全集》第一版。1840年发表了米希勒修订的第二版。德文原版共3卷。

该书是作者运用辩证唯心主义的观点系统阐述西方哲学发展史的大部头着作,全书除一长篇导言外,共分三个部分。导言阐述了黑格尔的哲学史观及其方法论;正文每一部分都分为三期,第一部分分“从泰勒斯到亚里士多德”、“独断主义和怀疑主义”、“新柏拉图学派”三期阐述了希腊哲学;第二部分分“阿拉伯哲学”、“经院哲学”、“文艺复兴”三期阐述了中世纪哲学;第三部分分“培根和波墨”、“思维理智时期”和“最近德国哲学”三期阐述了近代哲学。作者这种对哲学史的分期,是与《逻辑学》的“存在论”、“本质论”和“概念论”相对应的,而每一部分中的三期,“其中第一期是由一般思想规定的,第二期分裂为本质与形式的反思,第三期则以概念为基础”。在这里,尽管多有牵强附会之处,但却生动地体现了黑格尔的逻辑和历史一致的原则。

在黑格尔看来,哲学史是具有必然性的真理的科学。因此,他力图揭示历史上众多哲学体系之间的内在联系与本质。黑格尔认为,哲学体系之间的否定,同时也包含着肯定,积累着人类先前的认识成果,从而达到对立统一,达到更高的真理。黑格尔力图把哲学史中的各个系统与逻辑学中的概念、范畴的发展相联系,这无论对逻辑学,还是对哲学史的研究,都具有重要意义。但作者崇尚唯心论的辩证法,贬低唯物论,反对形而上学,甚至对唯物主义进行歪曲和攻击,以违背历史来顾及自己的体系,因而又极大地限制了该书的理论意义和科学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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