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醛
出处:按学科分类—工业技术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食品添加剂手册》第402页(1212字)
别名 γ-十一烷内酯、γ-庚基丁内酯
编码 GB I1178;FEMA 3091
化学结构
C11H20O2 相对分子质量 184.28
性状 无色至微黄色微稠液体,具桃子样香气,沸点297℃,闪点高于110℃。不溶于水和甘油,溶于乙醇和脂肪油、精油。
制法 以十一烯酸为原料,经内酯化反应而制得。
质量标准
毒理学依据
1.GRAS FEMA 3091;FDA 172.515。
2.ADI 0~1.25mg/kg(bw)(FAO/WHO,1994)。
使用
使用范围及使用量
(1)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 2760-1996)规定:可按生产需要适量用于配制各种食品香精。
(2)FEMA规定:最高参考用量为软饮料,4.4mg/kg;冰淇淋、冰制食品,3.0mg/kg;糖果,11mg/kg;焙烤食品,7.1mg/kg;胶冻及布丁,90mg/kg。
(3)实际使用参考:本品具有强烈的桃子样果香,香气持久。浓度较高时香气不太愉快,浓度低于20mg/kg时,有明显的、甜的桃子样果香香味。可用于配制桃、杏、梅、樱桃、桂花和奶油等香精。在食品中的最终含量为3~12mg/kg,如口香糖中为100mg/kg。
使用
使用范围及使用量
(1)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 2760-1996)规定:可按生产需要用于配制多种食品香精。
(2)FEMA规定:最高参考用量为软饮料,10mg/kg;冰淇淋、冰制食品,10mg/kg;糖果,10mg/kg;焙烤食品,10mg/kg;胶冻及布丁,10mg/kg;肉、肉汁、汤类,10mg/kg;牛乳、乳制品,10mg/kg;谷物制品,10mg/k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