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医药、卫生 中南大学出版社《临床医嘱手册》第270页(170字)
说明:(1)抗结核药物使用应剂量足、疗程够。
(2)治疗过程中应定期复查肝、肾功能。
(3)若出现有手术指征时应行外科手术治疗,手术前应使用足够的抗结核药物至少3周以上,术后抗结核药物使用不少于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