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医药、卫生 中南大学出版社《临床医嘱手册》第357页(168字)
产前医嘱
说明:(1)辅助检查同中度妊高征。
(2)心衰同内科处理,总液体量<1000ml,心衰控制24~48小时后终止妊娠。
(3)4小时后视病情可重复用毛花苷C 0.2mg,总量可用至1m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