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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磷农药中毒

出处:按学科分类—医药、卫生 中南大学出版社《临床医嘱手册》第416页(1122字)

说明:1.接触及吸入中毒者,立即脱离中毒现场,先用肥皂水清洗皮肤,然后用清水冲洗。

2.争取尽早洗胃,毒物种类不明时,用生理盐水或清水洗胃。洗胃完毕后,用硫酸钠导泻。

3.应重视对症及综合治疗,严重病例可用肾上腺皮质激素防治脑水肿、中毒性心肌炎,帮助度过应激期,可用氢化可的松5~10mg/(kg·次),静滴2次/d。

4.纠正酸中毒可增强抗胆碱药疗效,根据CO2CP酌情使用。

5.一般轻度中毒可单用抗胆碱药治疗,中、重度中毒须合用胆碱酯酶复能剂,两者合用时,抗胆碱药剂量应适当减小。抗胆碱药阿托品减量或停药不能太快,一般达阿托品化后,仍需维持用药1~3天,以后逐渐减少剂量及延长给药间隔时间,待中毒症状消失、瞳孔大小正常、稳定,可观察试停药,观察12小时病情无反复时,方可完全停药。停药后仍需继续观察,若有复发征象,立即恢复用药。

6.特效解毒药剂量及用法如下:

(1)轻度中毒:阿托品0.02~0.03mg/(kg·次),肌注或口服,必要时2~4小时重复1次.直至症状消失;或山莨菪碱0.3~0.5mg/(kg·次),肌注或静注;碘解磷定(氯磷定)10~15mg/(kg·次),稀释后缓慢静注,必要时2小时后重复1次。

(2)中度中毒:阿托品0.03~0.05mg/(kg·次),肌注或静注,根据病情30~60分钟后重复1次,阿托品化后逐渐延长药物给药时间及减少药物剂量;或山莨菪碱1~2mg/(kg·次),静注;碘解磷定(氯磷定)15~30mg/(kg·次),稀释成2.5%溶液后缓慢静注,必要时2小时后重复1~2次。

(3)重度中毒:阿托品0.05~0.1mg/(kg·次),静脉注射,特别危重病人,首次可用0.1~0.2mg/kg,10~20分钟后重复1次,至瞳孔开始散大、肺水肿消退后,改为每次0.02~0.03mg/kg静注,15~30分钟1次,直至意识开始恢复,改为每次0.01~0.02mg/kg肌注,30~60分钟1次;或山莨菪碱2~4mg/(kg·次),静注,必要时每隔10~30分钟重复用药1次;碘解磷定(氯磷定)30mg/(kg·次),稀释成2.5%溶液后缓慢静注,必要时2小时后重复,病情好转后减量、停药。

7.必要时适量输新鲜血或行换血疗法。

8.有惊厥者给予短效镇静剂如地西泮、水合氯醛;呼吸衰竭者可用呼吸兴奋药或行人工呼吸,必要时作气管插管正压给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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