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医药、卫生 中南大学出版社《临床医嘱手册》第442页(245字)
说明:1.诱导治疗期间每周查2次血常规,若中性粒细胞<0.5×109/L和/或血小板<25×109/L,则暂停用药,待以上两项指标恢复后再继续用药。
2.维持治疗期间每周查1次血常规,若中性粒细胞和/或血小板低于以上指标,应暂停用药。
3.诱导治疗及维持治疗结束时分别抽血复查CMV-IgG,IgM,CMV-DNA,肝、肾功能,复查尿CMV-D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