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母猪肉的检验
出处:按学科分类—农业科学 农业出版社《动物检疫手册》第290页(1139字)
在集贸市场上常常混有一些公、母猪肉,这类肉烹调时不易煮烂、香味差或有特殊异味,从感官特征上或食用方面都给人以不良印象;为维护消费者利益,在市场上鉴别出这类猪肉,按有关规定处理是非常必要的。检验时,通常采用感官和简易试验等检查方法。
(一)性气味检查 公、母畜的胴体散发出一种十分难闻的气味(俗称“骚气”),称为性气味。公畜肉性气味较明显,是由α-睾丸酮引起的,且以臀部肌肉最浓厚。脂肪性气味消失较慢,一般在去势后2-2.5个月才消失。唾液腺(颌下腺、腮腺)性气味的消失则更慢。因此,检查时闻嗅脂肪、唾液腺的气味具有重要的鉴别意义。
1.煎炸试验。选取有代表性的检样进行油煎或油炸,以嗅其在煎炸过程中散发出的气味。
2.烧烙试验。用烧热的烙铁直接按于阴囊或腰部肌肉或下颌部,嗅其散发出的气味。
3.煮沸试验。将待检样品剪成数小块放清洁容器中适当煮沸,从散发的热蒸气中嗅闻有无性气味。还可采用一种耐高温塑料袋作容器,取背部脂肪、腹腔脂肪或肾周围脂肪两小片放塑料袋里,扎紧袋口,置于沸水中,待脂肪开始溶化时,解开塑料袋口嗅其气味。
(二)肉的形态特征
1.未去势的公、母猪肉和晚阉肉的共同特征是皮肤多皱襞,皮厚而粗糙;毛孔明显可见;肌肉呈深红或暗红色,肌纤维粗长,纹路明显,肌肉横切面颗粒粗大;肌间脂肪很少或缺乏。
2.公猪胴体上位于髂骨和腹股沟管内口之间的睾丸提肌明显粗大,呈束状。
3.老龄母猪肉表现为乳头粗长,发硬,乳头孔明显。乳腺组织发达,呈海绵样状。
(三)卫生评定
1.未生育的小母猪肉,及初产母猪经去势肥育4个月后屠宰的肉,可作鲜销。
2.经兽医卫生检验质量较好的母猪肉,允许上市鲜销。但必须在兽医卫生检疫员和市场管理人员监督下,令其挂牌标明,借以告示消费者。
3.性气味轻微的公猪肉及晚阉猪肉应割除筋腱、脂肪、摘除腺体后可作腌腊制品或灌肠的原料。
4.公、母猪肉的脂肪可炼制食用油或工业用油。